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迈诺律师事务所
我们的服务

工作签证
工作签证一直是非移民签证申请中的最热门的项目。常见的工作签证主要包括:
H-1B,L-1, O-1, P-1,以及E类(E-1, E-2和E-3)签证等。工作签证绝大多数都需要雇主的支持(Sponsor),并由雇主作为申请人完成申请。获得工作签证的受益人可享有在美国合法工作的权利。工作签证通常是通往职业移民道路的第一步。
工作签证
职业移民

职业移民
常见的职业移民包括EB-1A杰出人才移民、EB-1B杰出教授/学者移民、EB-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、EB-2高学历人才移民、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、EB-3专业人员移民等。在职业移民选择中, EB-1A,EB-1B和EB-1C以及EB-2种类下的NIW(国家利益豁免)无需获得劳工证(PERM),即可自行递交职业移民申请。而普通EB-2和EB-3职业移民申请需要获得美国劳工部颁发的劳工证(PERM),雇主才能递交I-140职业移民申请。

投资移民
投资类移民包括E-2 (条约国投资者签证)和EB-5(投资移民绿卡)等。E-2签证是能使外国企业家移居美国时间较长且申请较为有优势的签证,投资人必须是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国民。它的有效期为5年,每次能够延期5年,且能无限次数延期。它能够让持有者的子女获得接受美国境内高等教育的权力,且通常能享受州内学费待遇。
EB-5签证项目允许外籍公民通过在美国企业投资来得到绿卡,让他们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。EB-5签证持有者可以与他们的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永久的在美国居住和工作。该项目是由美国国会在1990年创建的,用来增加对美经济的投资。EB-5签证项目已经历了好几年的改革以推动该签证的需求。改革包括通过试点方案建立EB-5区域中心等。相比较与其他移民方式,申请EB-5门槛较低。但目前由于政策的暂停,国会亦未对重启做出明确表态,申请者需要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,以提前规划,并做好最完善的准备。
投资移民

亲属移民是美国移民法项下最常见也是使用最广泛的移民方式。通过亲属移民,可以实现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外籍亲属在美国的团聚,帮助外籍亲属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(俗称绿卡)。美国移民局规定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(Immediate Relative),可享受无限制的亲属移民申请。而受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申请则需根据不同的申请种类、受益人的出生地等因素来决定其申请所对应的排期。
无限制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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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民配偶(IR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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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民21岁以下未婚子女(IR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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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民境外领养孤儿(IR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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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民境内领养孤儿(IR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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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民父母(IR5)
受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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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优先:美国公民21岁以上未婚子女(F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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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类优先:美国绿卡的配偶(F2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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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绿卡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(F2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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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类优先: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(F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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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类优先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(F4)
亲属移民
亲属移民

商业服务
本所提供各类商事相关的法律服务,包括:
• 公司注册及设立
• 股权转让及变更
• 合同起草及审核
• 商标注册和维权
• 尽职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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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催办令
• 离婚诉讼
• 合同纠纷
•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
• 一般民事侵权
民事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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